主题:百姓福音,超豪华政府 楼将消失!
- 发表于2013-07-24
牧羊燕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百姓福音,超豪华政府 楼将消失!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- 发表于2013-07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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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2013-07-24
希望这个规定能很好地执行!
- 发表于2013-07-24
对啊,不是一纸空文就好
- 发表于2013-07-24
政府这个奢华之风早就该禁止了!
- 发表于2013-07-24
还有公款吃喝一定要严查!
- 发表于2013-07-24
对啊,那我们纳税人的钱!还站我们头上拉屎!
- 发表于2013-07-24
禁止新建楼堂馆所!
超豪华政府 楼将消失!强令五年内停建楼堂馆所
近日,中共 厅、国务院 厅印发《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 用房的通知》(下称“通知”)。除了要求各地政府紧缩“三公”经费并为之规划公开路线图外,在“政府要过紧日子”思想的基础上,新一轮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的政令落地。
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在近日的采访中发现,该通知下发前,各地政府已经被传达了“禁止新建楼堂馆所”的精神。
今年3月17日,国务院总理在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时明确:“本届政府任期内,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。”
此次中办、国办的通知相较之前的文件,更为详细地罗列了停建楼堂馆所可能潜在的“理由”:
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,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,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,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。
严禁以城市改造、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,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;严禁以“学院”、“”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。
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,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、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。
此外,通知强调,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,一律停建。